問題詳情

19.胖虎今年28歲,某天早上上班時,一邊騎車一邊聽隨身聽,結果一不留神,撞傷一名路人,該名路人傷勢嚴重,仍在昏迷當中。胖虎被判5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四年。請問胖虎「應注意、能注意,卻未注意」在法律上稱為 ?
(A)過失 
(B)故意
(C)無意
(D)未遂。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周洗拿

【年級】研二上

【評論內容】「應注意、能注意,卻未注意」->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