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峻瑋】評論
刑法第 130 條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 - 不處罰過失(因為刑法沒有特別規定,過失犯是以特別規定者為限)
【吳盈楹】評論
感謝各位的解答
【airforce1】評論
怠於執行職務
【盧妍蓁】評論
依刑法第12 條第一項規定原則上「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罰。」又第二項明文「過失行為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然而查之規定有特別處罰過失犯之罪為以下各條:第108條(戰時不履行軍需契約罪)第110條(過失洩漏交付國防秘密罪)第132條(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第163條(公務員縱放或便利脫逃罪)第176條(準放火罪)第178條(決水侵害現供人使用或有人所在之建物及交通工具罪)第179條(決水侵害現非供人使用或未有人所在之建物及交通工具罪)第180條(決水侵害住宅以外之物罪)第181條(破壞防水蓄水設備罪)第183條(傾覆或破壞現有人所在之交通工具罪) -業務上之過失第184條(妨害舟車及航空機行駛安全罪) -業務上之過失第186-1條(使用爆裂物罪)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