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ckbin Chi】評論
金管會可以檢查:1.財務;2.匯兑業務;3.保險業務。但不能檢查郵務有關。
【Erin Wang】評論
樓上,最佳解
【bernie3208】評論
簡易人壽保險法第34條郵政儲金匯兌法第27條都是跟金管會派員金融檢查相關的條文都是50~250萬罰鍰
【April】評論
郵政儲金匯兌法第13條(接受檢查及提供相關資料之義務)【相關罰則】§27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得隨時派員或委託適當機構,攜帶證明文件,檢查中華郵政公司之郵政儲金匯兌業務、財務及其他有關事項,或令中華郵政公司於限期內據實提報財務報告、財產目錄或其他有關資料及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