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下列哪幾種人,得為公司之重整人? 甲.董事;乙.會計師;丙.公司債權人;丁.公司股東
(A)甲、乙、丙
(B)甲、乙、丁
(C)甲、丙、丁
(D)乙、丙、丁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30864
統計:A(56),B(31),C(296),D(22),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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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第 290 條公司重整人由法院就債權人、股東、董事、目的事業中央主管機關或證券管理機關推薦之專家中選派之。(速記→載.古.董.專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