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2. 在臺灣期貨交易所之動態價格穩定措施下,即時價格區間上(下)限=基準價±退單點數,在取得當盤最新波動度參數前,臺指選擇權的週到期契約與最近月到期契約之退單點數如何計算?
(A)最近標的指數收盤價 × 0.5%
(B)最近標的指數收盤價 × 1%
(C)最近標的指數收盤價 × 2%
(D)最近標的指數收盤價 × 3%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74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凱文】評論

(三)退單點數 (退單點數基準值及退單百分比)股價指數期貨商品及匯率期貨商品✔國內股價指數期貨➤臺股期貨、小型臺指期最近月、次近月契約:採最近標的指數收盤價×退單百分比1%。一週到期、第3近月、第1季月、第2季月、第3季月契約:採最近標的指數收盤價×退單百分比2%。跨月價差:採最近標的指數收盤價×退單百分比1%。➤電子期貨、金融期貨、非金電期貨、臺灣50期貨、櫃買期貨及富櫃200期貨及臺灣永續期貨單式月份:採最近標的指數收盤價×退單百分比2%。跨月價差:採最近標的指數收盤價×退單百分比1%。➤臺灣生技期貨單式月份:採最近標的指數收盤價×退單百分比3%。跨月價差:採最近標的指數收盤價×退單百分比1.5%。✔國外股價指數期貨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