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bekawasaki(】評論
根據高斯定理 若外部性涉及範圍不大 影響沒有很多人 透過賦予外部性明確財產權 由當事人自行談判協商 可以將外部性問題解決(D)邊際成本定價法: 只是決定廠商個人決定汙染量 以及社會最適汙染量若沒有設定外部性財產權 則廠商會依據污染的邊際效益(MB)等於廠商自己的邊際私人成本(MC)決定汙染量 我們假設為QA而邊際社會成本(MSC) 與MB 也會決定最適汙染量 我們假設為QB而QA會QB 因為MSC在MC的上方 MSC在MC左邊與MB相交結論:(D)選項充其只是決定汙染量 並不是解決方法 還須分別看財產權判給廠商還民眾 會有不同結果 在此不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