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消防猛男(已上榜)】評論
災害防救法施行細則第十條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五款所定災害防救物資、器材一、飲用水、糧食及其他民生必需品。二、急救用醫療器材及藥品。三、人命救助器材及裝備。四、營建機具、建材及其他緊急應變措施之必需品。五、其他必要之物資及器材。本法第二十三條第一項第六款所定災害防救設施、設備一、人員、物資疏散運送工具。二、傳染病防治、廢棄物處理、環境消毒及衛生改善等設備。三、救災用準備水源及災害搶救裝備。四、各種維生管線材料及搶修用器材、設備。五、資訊、通信等器材、設備。六、其他必要之設施及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