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lin0613】評論
第十六條(異動申報、安全及營業設備違規之處罰) [函釋]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n罰鍰:nn四、計程車,未依規定裝置自動計費器、車頂燈、執業登記證插座或在前n 、後兩邊玻璃門上,黏貼不透明反光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