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下列關於合意管轄之敘述,何者與民事訴訟法規定不符?
(A)應以文書為之
(B)僅得合意定第一審管轄法院
(C)不得違背法定的專屬管轄
(D)以關於由一定法律關係而生的訴訟為限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60634
統計:A(730),B(136),C(43),D(124),E(0)

用户評論

Liao Kenny】評論

民事訴訟法第24條 當事人得以合意定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以關於由一定法律關係而生之訴訟為限。前項合意,應以文書證之

貼貼樂 ( ̄︶ ̄)↗】評論

民事訴訟法 第25條 (擬制之合意管轄)被告不抗辯法院無管轄權而為本案之言詞辯論者,以其法院為有管轄權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