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曾犯下列各罪之一,經有罪判決確定,或曾依檢肅流氓條例裁定應為交付感訓確定者,不得辦理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以下列何者非屬「各罪之一」:
(A) 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制式或非制式火砲、自動步槍、普通步槍。
(B) 未經許可,製造、販賣、轉讓、出租或出借制式或非制式魚槍。
(C) 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制式或非制式瓦斯槍、空氣槍。
(D) 招募他人加入犯罪組織者。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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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糖玫兒】評論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7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