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 甲於 99 年 10 月 1 日以自己為被保險人投保 A 保險公司終身壽險 100萬元,99 年 12 月 5 日甲因心肌梗塞身故,受益人乙於 101 年 9 月 10日始提出理賠申請。經 A 公司調查結果,於 101 年 10 月 5 日得知甲於 99 年 9 月間即曾因同一疾病住院治療未告知。則下列有關違反告知義務及解除契約規定之敘述何者「正確」?
(A) 實務上,A 公司僅需確認要保人及被保險人所漏未告知者,是否確屬要保書「書面詢問」之疾病,而不問該疾病是否屬於影響危險評估之重大事項
(B) 若乙於 101 年 8 月時始知悉自己為此保單之受益人,則此時契約已經過2年,A 公司無法解除契約
(C) 接續B,若 A 公司知有解除原因未經過一個月,則 A 公司仍可解除契約
(D) 若乙於 99 年 12 月時即知悉自己為此保單之受益人,亦知悉甲於投保前住院之事實,則此時契約雖已經過2年,A 公司仍得主張受益人乙行使權利未依誠信原則,構成權利濫用,而不得請求保險金

參考答案

答案:B,D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