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損害之發生,如被害人有過失,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是為:
(A)從新從輕
(B)過失相抵
(C)既得權之保障
(D)法官自由心證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0),B(2),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