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Cedric Cheng-
【年級】小六上
【評論內容】刑§29II:教唆犯之處罰,依其所教唆之罪處罰之。本題中甲教唆乙殺人,但乙並未有殺人行為之預備及實行,並不發生殺人行為、更無既遂或未遂的問題;因此根本不構成犯罪,故甲之教唆亦不構成犯罪。
【用戶】顏思維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如果被教唆之人所犯之罪有罰未遂那教唆之人也要負其未遂之罪參考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659,&job_id=28700&article_category_id=1034&article_id=13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