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ck Chen】評論
(B)…不予處理,但仍應予以登記
【積極正向,奮發向上】評論
依據「行政院暨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要點」規定,人民陳情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受理機關得依分層負責權限規定,不予處理,但仍應予以登記,以利查考:1.無具體內容、未具姓名或住址者A。 2.同一事由,經予適當處理,並已明確答復後,而仍一再陳情者C。 3. 經查證所留姓名、住址、聯絡電話或電子郵件位址屬偽冒、匿名虛報或不實者D。 4. 非陳情事項之主管機關B,接獲陳情人以同一事由已分向各主管機關陳情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