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見解,下列何項規定未違反憲法之平等原則?
(A)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之行使意思不一致時,由父行使之
(B)子女一律從父姓,無從選擇
(C)妻與夫協議不成時以夫之住所為住所
(D)夫妻間之贈與免納贈與稅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36126
統計:A(256),B(144),C(240),D(9409),E(2)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男子服兵役符合平等原則及宗教自由之保障、誣告罪名反坐違反比例原則、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

用户評論

Evan Huang】評論

(A)(B)釋字365(C)釋字452

Jk】評論

D 釋字647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不計入贈與總額,乃係對有法律上婚姻關係之配偶間相互贈與,免徵贈與稅之規定。至因欠缺婚姻之法定要件,而未成立法律上婚姻關係之異性伴侶未能享有相同之待遇,係因首揭規定為維護法律上婚姻關係之考量,目的正當,手段並有助於婚姻制度之維護,自難認與憲法第七條之平等原則有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