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2.甲藉由逃稅不法獲利新臺幣壹佰萬元,嗣以之投資利得壹拾萬元,及存放銀行孳息貳萬元,則依洗錢防制法規定,甲因洗錢之不法所得為何?
(A)壹拾貳萬元
(B)壹佰萬元
(C)壹佰壹拾萬元
(D)壹佰壹拾貳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22222
統計:A(1),B(11),C(9),D(65),E(0)
用户評論
【小剛】評論
第四條 (特定犯罪所得) 本法所稱特定犯罪所得,指犯第三條所列之特定犯罪而取得或變得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及其孳息。 前項特定犯罪所得之認定,不以其所犯特定犯罪經有罪判決為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