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西元 2009 年,政府修法解決了父債子還的問題,但是「夫債妻還」或「妻債夫還」的問題仍困擾民眾,夫妻一方積欠債務無力償還時,債權人可以向夫妻另一方求償,且案件有日益增加的趨勢。西元 2012年 12 月,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相關法案,夫妻財產各自還債,債權人不得要求丈夫或妻子其中一方代替配偶償債。請回答下列問題:
【題組】37.上述法律應是指下列何者?
(A)《憲法》
(B) 《民法》
(C)《性別工作平等法》
(D)《社會秩序維護法》。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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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芊年如一】評論

有關財產與身份的問題由民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