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胡】評論
我國憲法第三六條規定:「總統統率全國陸海空軍。」依據民國九十一年三月實施的「國防二法」(「國防法」和「國防部組織法」新制,總統為三軍統帥,統率三軍,並明定國防部掌理全國國防事務,下設參謀本部,並將各軍種(總)司令部改隸國防部;舉凡重要之國防政策、人事、預算等,均由部長核定,確立了軍政、軍令一元化,並分作軍政、軍令、軍備三大系統,全部統合於國防部長之下。
【Kim Kuo】評論
B請參見憲法第37條唷~
【張峻豪】評論
第 37 條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
【警察+普考 來個雙榜吧】評論
總統是三軍統帥 當然有軍政 令權 是往下才又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