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設施經營者應盡合理之努力,使接受緊急曝露人員之劑量符合下列規定:為搶救生命,劑量儘可能不超過單一年劑量限度之X倍,其餘情況,劑量儘可能不超過單一年劑量限度之Y倍。X、Y為
(A)50、20
(B)10、5
(C)100、50
(D)10、2 。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18182
統計:A(0),B(1),C(1),D(9),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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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n】評論

游離輻射防護安全標準第 18 條 設施經營者應盡合理之努力,使接受緊急曝露人員之劑量符合下列規定: 一、為搶救生命,劑量儘可能不超過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單一年劑量限度之十倍。 二、除前款情況外,劑量儘可能不超過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單一年劑量限度之二倍。 接受緊急曝露之人員,除實際參與前條第一項規定之緊急曝露情況外,其 所受之劑量,不得超過第七條之規定。 緊急曝露所接受之劑量,應載入個人之劑量紀錄,並應與職業曝露之劑量 分別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