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賴妤柔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勞動檢查法第 13 條n勞動檢查員執行職務,除左列事項外,不得事先通知事業單位:n一、第二十六條規定之審查或檢查。n二、危險性機械或設備檢查。n三、職業災害檢查。n四、其他經勞動檢查機構或主管機關核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