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原則上對於系爭案件之待證事實,有所見聞之自然人均得充當證人。但下列那一種人不具證人之資格?
(A)被告
(B)兒童
(C)心智缺陷者
(D)告訴人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47721
統計:A(167),B(14),C(155),D(37),E(0)

用户評論

【用戶】愛作夢的平凡人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被告」不得為證人,但「共同被告」則得經287-1、287-2轉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