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anson Tan】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四項:總統為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得設國家安全會議及所屬國家安全局,其組織以法律定之。
【c0042015】評論
感謝解析~~~~~~~
【疑問老媽】評論
『國安局』隸屬『國安會』,而國安會是總統府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