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Diana Hsu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一百七十六條各類掛號函件除註明不得改投或改寄者外,收件人地址未變更,得申請寄交其地址之各類掛號函件改投遞其服務處所或其他指定處所地址。掛號函件改投遞其服務處所或其他指定處所地址之申請,應由收件人以書面填明下列事項,向相關郵局辦理。一、收件人之姓名。二、收件人之原地址。三、收件人之改投地址。申請書應由申請人簽名或蓋章,郵局接受申請辦理查證時,得請申請人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第一項申請掛號函件改投事項,不受第一百七十條有關時間及次數之限制。
【用戶】柯震冬
【評論內容】郵件申請改投或改寄--二個月掛號函件改投遞--六個月(奇怪尼,掛號函件不包含在郵件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