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戊持有甲所簽發,並經乙、丙、丁背書之記名支票一紙,戊之三歲小孩於戊不注意時,在丙之簽名打 X,但丙
之簽名仍可辨識,請問:背書人乙、丙、丁是否仍負票據責任?
(A)乙、丙、丁仍負背書人責任
(B)乙、丙、丁均不負背書人責任
(C)丙、丁不負背書人責任
(D)丙免除背書責任,乙、丁仍負背書人責任

參考答案

答案:A

統計:A:75,B:3,C:6,D:3,E:0

難度:非常簡單

用户評論

蔡蔡子】評論

票據法第 17 條票據上之簽名或記載被塗銷時,非由票據權利人故意為之者,不影響於票據上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