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被告犯下列何種罪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
(A)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條之竊盜罪
(B)刑法第三百二十五條第一項之搶奪罪
(C)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之侵占罪
(D)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條第一項之贓物罪

參考答案

答案:B

統計:A:1,B:8,C:1,D:1,E:0

難度:計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