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身】評論
(A)靜香與大雄并未結婚,故不是配偶(B)連襟為姐妹的丈夫(C)靜香不同意胖虎收養她的孩子,故孩子與他并非法定血親(D)胖虎與靜香為配偶,靜香為孩子的直系血親,故胖虎與孩子為”配血“的姻親
【kiju0319】評論
(A)靜香與大雄是配偶靜香和大雄沒有結婚。「靜香與胖虎是配偶」才對。(B)大雄與胖虎是連襟連襟是姊妹的丈夫互相之間;例如本題若大雄與靜香的妹妹(或姊姊)結婚,那麼大雄與胖虎就是連襟。相對的,兄弟的妻子互相之間,稱為妯娌。例如哥哥的妻子A和弟弟的妻子B,A和B為妯娌。(C)胖虎與孩子是法定血親簡單來說血親就是有血緣關係的確切一點的說法,血親又有分直系血親(往上:爸媽、阿公阿嬤;往下:兒女、孫子女)、和旁系血親(兄弟姊妹、堂表兄弟姊妹),民法第967條如果胖虎有收養靜香的孩子,那C就可以選,不過題目沒說,所以就先保留,四個選項看完再選答案~(D)胖虎與孩子是姻親姻親的「姻」就是婚姻,因為婚姻而成的,孩子的媽媽靜香和胖虎結婚,所以胖虎是孩子的姻親沒錯,選D。民法第969條:稱姻親者,稱血親之配偶、配偶之血親及配偶之血親之配偶。本題胖虎是孩子的血親之配偶,就是靜香的配偶,姻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