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4.甲死亡後留有遺產新臺幣(下同)600 萬元但也負債 400 萬元,其繼承人有子女乙、丙兩人。甲生前曾因 乙之分居贈與 60 萬元,並立有遺囑對丁遺贈 120 萬元,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計算應繼遺產時,應先扣除債務額
(B)甲之應繼遺產為 260 萬元
(C)乙、丙如按應繼分之分配各得 70 萬元及 130 萬元
(D)甲生前立遺囑對丁遺贈 120 萬元,侵害乙、丙之特留分,乙、丙得行使扣減權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94792
統計:A(4),B(19),C(47),D(95),E(0)

用户評論

【用戶】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請問有哪位高手可以算出最後乙、丙、丁各拿多少?我算乙  5萬  丙   65萬  丁120萬,有10萬不見了!!!!!

【用戶】心如硝子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多的那10萬應該是給乙丙平分吧?乙10萬,丙70萬,丁1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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