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甲之土地於96年12月15日遭法院拍賣,拍定價格爲六百萬元,97年1月10曰 移轉登記完畢。96年之公告土地現値爲六百五十萬元,97年之公告土地現値爲七百萬元。 請問:甲申報移轉現値之審核標準,依法以何價格爲準?
(A)六百萬元
(B)六百五十萬元
(C)七百萬元
(D)市價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56471
統計:A(364),B(21),C(15),D(13),E(0)

用户評論

陳小逸】評論

第 30 條 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其申報移轉現值之審核標準,依左列規定: 一、申報人於訂定契約之日起三十日內申報者,以訂約日當期之公告土地 現值為準。二、申報人逾訂定契約之日起三十日始申報者,以受理申報機關收件日當 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三、遺贈之土地,以遺贈人死亡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四、依法院判決移轉登記者,以申報人向法院起訴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 為準。 五、經法院拍賣之土地,以拍定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但拍定價額 低於公告土地現值者,以拍定價額為準;拍定價額如已先將設定抵押 金額及其他債務予以扣除者,應以併同計算之金額為準。 六、經政府核定照價收買或協議購買之土地,以政府收買日或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