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20依訴願法之規定,何者不屬於情況決定之要件?
(A)行政處分有違法或不當情事
(B)撤銷對公益有重大損害
(C)斟酌訴願人所受損害、賠償程度
(D)訴願已逾期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74556
統計:A(8),B(2),C(14),D(114),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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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願法第 83 條受理訴願機關發現原行政處分雖屬違法或不當,但其撤銷或變更於公益有重大損害,經斟酌訴願人所受損害、賠償程度、防止方法及其他一切情事認原行政處分之撤銷或變更顯與公益相違背時,得駁回其訴願。前項情形,應於決定主文中載明原行政處分違法或不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