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0 A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授權資本額新臺幣 100 億元,已實收 70 億元,全部發行普通股,因金融海嘯及內控不佳,近年股價均在 7 至 8 元之間波動,為再投資設廠,經董事會決議提議進行私募,以下所述,何者錯誤?
(A)上市公司經董事會決議提議私募之有價證券不限於普通股,特別股亦得為私募之有價證券之標的
(B)上市公司董事會決議進行私募者,必須將該議案記載於股東會開會通知,股東會始得就該私募議案進行討論與決議
(C)私募有價證券在證券交易法受有轉讓之限制
(D)公司內部人若認購私募之有價證券,並於 6 個月後依法律限制之交易數額限制賣出獲利者,亦有短線交易歸入權之適用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88235
統計:A(3),B(3),C(3),D(20),E(0)
用户評論
【Ming Chang】評論
依證券交易法第 157 條之規定,發行股票公司內部人對公司之「上市股票」,於取得後 6 個月內再行賣出,或於賣出後 6 個月內再行買進,因而獲得利益者,公司應請求其利益歸於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