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如圖,地上O處置有一投射燈,身高180公分的小安站在距離燈4公尺的A處,牆上的影長
【陳亮】評論
第 265 條 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就與本案相牽連之犯罪或本罪之誣告罪,追加起訴。追加起訴,得於審判期日以言詞為之。
【貼貼樂 ( ̄︶ ̄)↗】評論
刑事訴訟法 第265條 (追加起訴之期間、限制及方式)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就與本案相牽連之犯罪或本罪之誣告罪,追加起訴。追加起訴,得於審判期日以言詞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