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裡什麼都有】評論
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規定,民間機構參...
【Fin】評論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 §37-1民間機構得在所參與重大公共建設下列支出金額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限度內,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當年度不足抵減時,得在以後四年度抵減之:一、投資於興建、營運設備或技術。二、購置防治污染設備或技術。三、投資於研究發展、人才培訓之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