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penquin9923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一、國民小學行政組織:(一)十二班以下者設教導、總務二處及輔導室或輔導人員。教導處分設教務、訓導二組。(二)十三班至二十四班者設教務、訓導、總務三處及輔導室或輔導人員。教務處分設教學、註冊二組;訓導處分設訓育、體育、衛生三組;總務處分設文書、事務二組。(三)二十五班以上者設教務、訓導、總務三處及輔導室。教務處分設教學、註冊、設備三組;訓導處分設訓育、生活教育、體育、衛生四組;總務處分設文書、事務、出納三組;輔導室得設輔導、資料二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