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依旅行業管理規則規定,外國旅行業在中華民國設立分公司經交通部觀光局核准後,應依法辦理:
(A)許可及分公司登記
(B)許可及變更登記
(C)認許及分公司登記
(D)認許及變更登記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56818
統計:A(37),B(2),C(49),D(0),E(0)

用户評論

Louis Chen】評論

外國旅行業在中華民國設立分公司時,應先向交通部觀光局申請核准,並依法辦理認許及分公司登記,領取旅行業執照後始得營業。其業務範圍、實收資本額、保證金、註冊費、換照費等,準用中華民國旅行業本公司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