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76因行政機關有過失的錯誤行政指導致權利受損,有何種救濟途徑?
(A)依國家賠償法請求賠償
(B)依民法請求賠償
(C)不得請求賠償
(D)依訴願法請求賠償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42857
統計:A(18),B(1),C(3),D(2),E(0)

用户評論

盧梭】評論

哪條?

胡愛晏】評論

是行政指導亦有可能為故意或過失之不法行為,倘符合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2項:「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及其施行細則第2條:「依本法第二條第二項、第三條第一項之規定,請求國家賠償者,以公務員之不法行為、公有公共設施設置或管理之欠缺及其所生損害均在本法施行後者為限。」所定要件,非不得依法請求國家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