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某甲任職於國內乙公司,107年度取得該公司給付之薪資100萬元,並取得政府公債利息20萬元、臺灣丙銀行定存利息所得30萬元及美國當地丁銀行定存利息所得10萬元;此外,甲並將美國的房屋租與他人使用收取租金收入100萬元,餘無其他所得。則甲應申報107年度之綜合所得總額若干?
(A)260萬元
(B)217萬元
(C)150萬元
(D)130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1),C(0),D(1),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