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有關社會工作師公會的規定,何者正確?
(A)社會工作師公會,由人民團體主管機關主管。但其目的事業應受各該事業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
(B)社會工作師公會之組織區域依現有之行政區域劃分,分為省公會、直轄市公會、縣(市)公會,並得設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C)直轄市及縣(市)社會工作師達 20 人以上者,得成立該區域之社會工作師公會;不足20 人者,得加入鄰近區域之公會
(D)社會工作師公會之理事長及理、監事任期為 2 年;理事長連選得連任一次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67347
統計:A(139),B(42),C(15),D(14),E(0)

用户評論

偽課員】評論

社會工作師公會之組織區域依現有之行政區域劃分,分為直轄市公會、縣(市)公會,並得設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在同一區域內,同級之社會工作師公會以一個為限。

Peggy】評論

社會工作師法(A)第34條 社會工作師公會,由人民團體主管機關主管。但其目的事業應受各該事業主管機關之指導、監督。(B)第32條 社會工作師公會之組織區域依現有之行政區域劃分,分為直轄市公會、縣(市)公會,並得設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在同一區域內,同級之社會工作師公會以一個為限。(C)第33條 直轄市及縣(市)社會工作師達十五人以上者,得成立該區域之社會工作師公會;不足十五人者,得加入鄰近區域之公會。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應由三分之一以上之直轄市、縣(市)社會工作師公會完成組織後,始得發起組織。(D)第35條社會工作師公會之理事長及理、監事任期為三年;理事長連選得連任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