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sa Hsiao】評論
行政處分的補正係指行政處分的合法要件,僅形式上有瑕疵,特別是程序或方式之瑕疵,而補行法律所要求之行政行為,原行政處分即不被視為有程序瑕疵之處分
【Shi Jou】評論
45.某種處分行為雖屬違法,但如具備另一行為之條件,且和當事人之原意不相衝突時,得改為另一行政處分而繼續有效,此稱為: (B)行政處分之轉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