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 公務或非公務機關在進行個人資料蒐集時,應明確告知當事人事項,請問其告知內容「不」包含下列何者?
(A) 個人資料蒐集的目的
(B) 個人資料的類別
(C) 個人資料儲存方式
(D) 個人資料利用的期間與地區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Syuan】評論

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 8 條1.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依第十五條或第十九條規定向當事人蒐集個人資料時,應明確告知當事人下列事項:一、公務機關或非公務機關名稱。二、蒐集之目的。三、個人資料之類別。四、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五、當事人依第三條規定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六、當事人得自由選擇提供個人資料時,不提供將對其權益之影響。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I0050021

加冰】評論

在進行個人資料蒐集時,應明確告知當事人的內容應包括個人資料蒐集的目的、個人資料的類別、個人資料利用的期間與地區。因此,正確答案應為 (C) 個人資料儲存方式。個人資料儲存方式並非告知內容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