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9 下列何者,非屬債之發生原因?
(A)懸賞廣告
(B)代理權授與
(C)無因管理
(D)不當得利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8296
統計:A(36),B(130),C(27),D(2),E(0)
用户評論
【用戶】阿可(已上榜)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真的應該要申訴 ... 法條上白紙黑字, 第二款就是代理權授與不然的話應該要修法吧!!民法第二編 債 第一章 通則 第一節 債之發生 第一款 契約 第二款 代理權授與 第三款 無因管理 第四款 不當得利 第五款 侵權行為
【用戶】SYL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又不是每個人都有去上課 法條就這樣寫 只讀法條的人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