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io】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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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財產稅的新觀點(new view)是:(A)將財產稅視為對土地課稅,因為土地供給不變,故所有租稅由地主負擔 舊觀點(B)將財產稅視為對資本課稅,在高稅率地區相對較不流動的生產要素會負擔較重的稅負(C)將財產稅視為對地上建築物課稅,由於地上建築物的供給彈性無限大,地上建築物的需求者負擔所有租稅 舊觀點(D)將財產稅視為貨物稅,租稅負擔視地上建築物供給者與需求者的相對彈性而定區域間的相對報酬發生變動,要素間因此產生IE、SE,因此最後稅負的承擔者無法判斷。
【Zheng】評論
舊觀點視為貨物稅1.土地(A) 將財產稅視為對土地課稅,因為土地供給不變,故所有租稅由地主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