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7.有關消防栓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消防機關選定適當地點設置消防栓,所需費用由直轄市、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酌予補助;其保養、維護由消防機關負責
(B)地上式雙口消防栓露出地面之高度,以三十公分至一百公分為限
(C)直轄市、縣(市)政府對轄內無自來水供應或消防栓設置不足地區,應籌建或整修蓄水池及其他消防水源,並由當地消防機關列管檢查
(D)依消防法第十七條設置之消防栓,以採用地下雙口式為原則,地下式雙口消防栓順時針方向轉動為開啟
(E)消防栓標誌支柱露出地面之高度為二百五十公分。

參考答案

答案:A,B,D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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