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沙成塔】評論
nn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29-2條 (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2n)nn汽車裝載貨物超過所行駛橋樑規定之載重限制者,處汽車駕駛人罰鍰,其應歸責於汽車所有人時,除依第三項規定處汽車所有人罰鍰及記該汽車違規紀錄一次外,汽車駕駛人仍應依第六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記違規點數二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