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甲對乙負有 100 萬元借款債務。丙就甲對乙所負該筆借款債務,乃連帶保證人。試問,關於連帶保證人之地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丙乃保證人
(B)丙乃連帶債務人
(C)丙對乙不享有先訴抗辯權
(D)丙與乙乃共同保證人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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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Juster Austi】評論

1.選項A:民法§739參照。2.選項B:民法§272參照。3.選項C:民法§746參照。4.選項D:民法§748參照

貓五隻】評論

選項C88台上1815決保證債務連帶,係指保證人與主債務人負同一債務,對債權人各負全部給付之責任而言,觀之民法第272條第1項規定連帶債務之文義甚明,故連帶保證縱無第746條所揭之情形,亦不得主張第745條檢索抗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