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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 汽車引擎、底盤、電系、車門損壞,不堪使用時,應:(A)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報廢,繳回牌照(B)報廢之車輛任意丟棄(C)連同號牌賣給舊貨商人。
問題詳情
417、 汽車引擎、底盤、電系、車門損壞,不堪使用時,應:
(A)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報廢,繳回牌照
(B)報廢之車輛任意丟棄
(C)連同號牌賣給舊貨商人。
參考答案
答案:A
統計:A:0,B:0,C:0,D:0,E:0
難度:計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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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報廢之車輛:(A)不得再行申請登檢領照使用(B)修復後可申請登檢領照(C)無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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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 利用汽車犯罪經判決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A)吊扣其駕照 3 個月至 6 個月(B)吊銷其駕照並終身不得考領(C)吊銷其駕照並 1 年內不得考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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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 汽車發生交通事故遭受重大損壞,經修復後應實施:(A)定期檢驗(B)臨時檢驗(C)申請牌照檢驗。
420、 計程車駕駛人不依規定辦理執業登記並領取登記證即行執業者:(A)吊扣駕照(B)吊銷駕照(C)處以罰鍰。
421、 應考聯結車駕照者,其經歷須:(A)領有小客車駕照 1 年以上(B)領有大貨車駕照 1 年以上(C)領有大客車駕駛執照 1 年以上或領有大貨車駕駛執照 2 年以上。
422、 領有大貨車駕駛執照可駕駛:(A)小型車及輕型機車(B)大客車(C)聯結車。
423、 兒童乘坐小客車時,應坐於:(A)前座(B)後座(C)前後座均可。
424、 汽車因故辦理停駛,期限最多不得超過:(A)1 年(B)1 年半(C)2 年。
425、 裝載危險物品之車輛,在橋樑、隧道、火場多少公尺範圍內,嚴禁停車:(A)100 公尺(B)200 公尺(C)300 公尺。
426、 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多少公尺內不得臨時停車:(A)10 公尺(B)20 公尺(C)30 公尺。
427、 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者,應處:(A)罰鍰並禁止其行駛(B)扣繳牌照(C)罰鍰,扣繳牌照並禁止其行駛。
428、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A)闖越鐵路平交道(B)於交岔路口 10 公尺內臨時停車(C)變換車道時,未注意安全距離。
429、 汽車所有人已領有號牌而不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者,應處罰:(A)罰鍰並吊扣牌照(B)罰鍰並吊銷牌照(C)罰鍰並禁止其行駛及牌照吊銷。
430、 領有汽車駕照,駕駛重型機車者:(A)免罰(B)罰鍰(C)罰鍰並禁止其駕駛。
431、 汽車駕駛人、前座或小型車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行駛於下列何種道路會受罰鍰之處罰:(A)僅適用於省道(B)僅適用於專用快速道路或高速公路(C)任何道路。
432、 汽車駕駛人酒後駕車,其吐氣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但未涉刑事處罰者,應處:(A)移送法院依刑法判刑(B)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 1年(C)吊銷駕駛執照。
433、 計程車駕駛人在營業之前,應:(A)考領職業駕照並辦理執業登記。(B)考領普通駕照並辦理執業登記(C)只須考領職業駕照。
434、 汽車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 60 公里以上者,處罰鍰新臺幣:(A)1,200~2,400 元(B)2,400~6,000 元(C)6,000~24,000 元。
435、 汽車駕駛人在 6 個月內違規記點共達 6 點以上者,除施以道安講習,並處:(A)吊銷駕照(B)罰鍰(C)吊扣駕照。
436、 汽車記違規紀錄於 3 個月內共達 3 次以上者,處罰:(A)罰鍰(B)吊扣汽車牌照(C)吊銷汽車牌照。
437、 酒醉駕車或行經行人穿越道不讓行人優先通行因而致人傷亡,如應負刑責者:(A)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B)不須處罰(C)仍按原來刑度處罰。
438、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之受處分人,如不服處罰機關所作之處罰者,可以:(A)向管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訴訟(B)向交通部抗議(C)向行政院陳情。
439、 下列那些車輛應隨車配備合於規定之滅火器:(A)小型汽車(B)機車(C)大客車、大貨車、曳引車、幼童專用車及小型車附掛之廂式拖車。
440、 下列何種車輛應配置防止捲入裝置:(A)小貨車(B)大客車(C)拖車及大貨車。
441、 領有牌照之自用小客車,除使用液化石油氣及壓縮天然氣為燃料者外,檢驗次數應為:(A)出廠年份未滿 5 年者,免定期檢驗;5 年以上未滿 10 年者,每年至少檢驗 1 次;10 年以上者每年至少
442、 汽車行駛於非高、快速公路之一般道路上,其駕駛人、前座或小型車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者,應處駕駛人罰鍰新臺幣:(A)500 元。(B)1,500 元(C)3,000元。
443、 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電腦或其他相類功能裝置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者,處罰鍰新臺幣:(A)3,000 元(B)2,000 元(C)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