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十五歲少年殺人,應如何評價其行為:
(A)成立殺人罪,得減輕處罰
(B)成立殺人罪,必須減輕處罰
(C)成立殺人罪,得免除刑罰
(D)欠缺罪責,不成立犯罪,但應交付感化教育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81367
統計:A(2927),B(331),C(63),D(42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刑法理論,屬於罪責(有責性)

用户評論

Juun Fang】評論

第 18 條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黃啟峰】評論

限制責任能力人

蘇同學】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