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成】評論
(一) 阿拉伯數字、外文字母以及併同於外文中使用之標點符號,應以半形輸入為之。 (二) 中文字及併同於中文使用之標點符號、分項條列之序號一、 二、 三、...(一) (二) (三)...1、 2、 3,應以全形輸入為之。但用於分項條列序號之括號「( )」,則以半形輸入為之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D
【SUN NI】評論
內文:1、中文字體及併同於中文中使用之標點符號應以全形為之。2、阿拉伯數字、外文字母以及併同於外文中使用之標點符號應以半形為之。數字部分:均以阿拉伯數字(半形)書寫,如發文日期及字號(中華民國93年8月4日院臺秘字第0930012345號函)、電話號碼(33566669)。
【詹佳蓉】評論
這題錯兩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