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成】評論
報社廣告費收入得以收據代替統一發票,並免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驗印。(財政部75/05/14台財稅第7522603號函、財政部77/09/17台財稅第770661420號函)至於售貨前預收貨款,依營業人開立銷售憑證時限表規定,應於出貨前先行開立統一發票;貨物由免稅出口區內之外銷事業、科學工業園區內之園區事業、海關管理之保稅工廠或保稅倉庫輸往海關管理之保稅工廠,應開立三聯式統一發票,交與買受人。並取具合於營業稅法第七條第四款規定之證明文件申報適用零稅率(財政部賦稅署75/10/24台稅二發第7573792號函、財政部77/09/17台財稅第770661420號函)另統一發票使用依辦法第四條第十一款規定,郵政、電信機關依法經營之業務及政府核定代辦之業務,政府專賣事業銷售之專賣品。但經營本業以外之部分,不包括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