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5 重測公告期滿,土地所有權人無異議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可以據以辦理土地標示變更登記嗎?
(A)可以
(B)需公佈於重測區轄管鄉(鎮)公所15日並無人異議者始得辦理
(C)需再取得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追認始得辦理
(D)以上皆是。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