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新加坡政府在 2008 年元月首次允許民眾在「演說者角落」舉行戶外示威活動。「演說者角落」採低度管理,由國家公園局負責而不再由警方核准。但此舉亦遭民眾指摘「示威場地不應只侷限於『演說者角落』,應開放公民社團在任何地點舉辦活動。」有關新加坡政府開放「演說者角落」的作法,應是屬於人民何種權利的保障?
(A)行動自由範疇
(B)新興的社會權
(C)消極性的權利
(D)生存權的範疇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0),B(1),C(0),D(0),E(0)